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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新闻:我院喜获“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”称号

发稿日期:2012-03-09 00:00:00  点击:

本网讯(记者 王佳)近日,教育部、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发《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》(教语用函[2011]3号),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,黑河学院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。

学院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,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,在培训测试、师生用语用字规范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。“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”称号的获得是我院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又一次跨越和突破,对于推进全院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,着力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,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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