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中心、部、所),各处室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控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保障师生安全,根据《黑河学院校园内摩托车及电动车管理办法》(修订)相关规定,结合新学期开学及军训期间管理工作需要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所有进校机动车须严格遵守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,按照限速要求行驶,并在规定区域规范停放。
二、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。
1.即日起,校园内除保洁专用三轮车清理卫生垃圾外,禁止所有三轮车辆进入校园。
2.2025级新生严禁购买并在校园内使用电动车。同时,现有已登记报备电动车在校园禁止转让、转借,如发现此类情况保卫处将该车辆清理出校园。
3.校园内现有两轮电动车禁止乱停乱放,超速行驶,实行“一人一车一牌一码”实名管理制度,请各学院、单位相关人员未办理登记的统一到保卫处办理登记备案;保卫处将于9月15日开始清理校园内所有未登记两轮电动车。已登记在校园内行驶的所有电动车须停放在指定区域,不得乱停乱放。
4.开展校园外卖配送专项整治行动,校园内严禁使用电动车从事送餐、外卖等经营性活动。积极倡导学生自行到学校食堂用餐,保证食品卫生。
三、即日起,景观大道两侧、综合体育馆、游泳馆周边及停车场等重点区域将加强交通巡查,违停车辆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引导,全体师生积极配合,共同营造安全、有序、文明的校园交通环境。
特此通知。
保卫处
2025年8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