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中心、部、所)、各处室:
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、黑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《关于申报2026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(一)项目选题应以《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指南(2026年)》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,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。
(二)2026 年度设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专项课题、青年项目和委托项目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申请人应为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,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基础,能够承担项目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。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其他项目主持人无专业技术职称要求。青年项目主持人及所有成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(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二)项目申请人即为项目主持人,每个项目限报一名主持人,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(在研)一个项目。所有人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省语委科研项目。每个项目参与者为6人及以内包括项目主持人)。
(三)重点项目和专项课题名称必须使用《项目指南2026》规定的名称,其他项目可在《项目指南》下自行确定研究名称,专项课题为配合教育改革试点设立的。委托项目由省语委委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研究题目,并指定相关研究单位申报完成。
三、申报组织管理
(一)各学院要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、组织和指导,严格把关,要依据《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2025)》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质和信誉、前期研究基础、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,确保课题申报质量。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,省教育厅、省语委不提供补正机会。
(二)项目实行信用管理制度,项目单位及主持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,履行约定。凡出现不实行为,经核实,视情节约谈、通报单位,个人禁止申报省语委项目三年。
(三)本年度省语委科研项目没有省级经费支持。
四、申报方式及要求
根据上级通知要求,限额申报情况具体如下:
1.国家(省级)语言文字推广基地:1项
2.国家(省级)语言文字类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单位:1项
3.除上述之外我校限报2项。
总计4项。其中,第1项和第2项由学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负责遴选推荐,第3项面向全校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进行征集申报。
主持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项目组成员(前3人)承担省语委在研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: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个省语委科研项目。已列入其他有关部门科研计划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。
五、其他要求
1.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《《关于申报2026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的通知》(附件1)按要求进行申报。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2.请各学院(中心、部、所)于12月22日上午9点前将本部门申报材料纸质版《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请书》(要求:申请书1份,A4纸张双面打印,无需装订,使用夹子固定,主持人签名。)、《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汇总表1份,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报送至科研处308室,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科邮箱。
3.行政部门科研人员按所属学科从学院(中心、部、所)进行申报。未尽事宜请详阅附件或与科研处联系。
联系人:宫永利
联系电话:15004560823
电子邮箱:hhxyxmk@126.com
附件:1.关于申报2026年度黑龙江省语委科研课题的通知
2.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(2025)
3.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项目指南(2026)
4.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
5.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汇总表
6.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结题验收书
7.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》
科研处
2025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