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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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宣传物料审核、布设及撤档管理工作的通知

2026年10月28日 17:37
作者:
来源:
责任编辑:陈虹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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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(中心、部、所)、各处室、各学生组织:

为严把宣传内容关口,规范宣传全流程管理,净化校园舆论环境,树立学校良好形象,现就校园宣传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前置审核。所有线上线下宣传小样,须报送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布设、发布;未经审核,不得对外宣传、张贴展示。

二、内容有据可依。宣传文字、标语、政策表述、数据提法等,要以上级文件、权威发布为依据,做到溯源可查,严禁自创提法、随意改编、主观杜撰,结合工作实际规范使用宣传素材。

三、压实主体责任。按照“谁主办、谁宣传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主办单位对宣传内容的政治性、真实性、规范性负全责,全程做好内容自查、阵地管控和问题整改。

四、及时撤展归档。活动结束后,主办单位须立即撤除全部宣传物料,做到即结即清;同时,将审核材料、宣传成品、内容依据等及时整理归档,做到全程可追溯。

五、规范布设管理。宣传物料仅限在学校划定区域张贴摆放,依规有序布设,严禁乱贴乱挂、私设点位,维护校园环境整洁。

六、严守工作纪律。各类宣传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,严把政治关、文字关、事实关,杜绝宣传差错。
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细化责任、密切配合,常态化自查自纠,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校园舆论氛围,充分展现学校良好风貌。

特此通知。




党委宣传统战部

2026年10月28日

地址: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中央东大街365号

邮编:1643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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